傳統的保水增稠材料為石灰膏,它通過拼命多層礦物結構的物理吸附水原理,在凝結硬化前使得砂漿水分不易從漿體析出,并且使砂漿拌合物形成膏狀物,砂漿既可在外力作用下變形,又可在外力作用消失后本身能承受一定的荷載,硬化后石灰膏所保持的水分能使砂漿中水泥獲得充足的水分進行水化。
但是,石灰石一種氣硬性膠凝材料,而水泥石一種水硬性膠凝材料,石灰在水泥石灰混合砂漿體系中所起的作用也僅局限于保水增稠作用,而砂漿硬化后,石灰產物將形成水泥石灰砂漿中最薄弱的環節,它是水泥石灰混合砂漿易摻水和收縮大的主要因素。為此,《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 50003-2001)6.2.2條規定,地面以下或防潮層以下的砌體,潮濕房間的墻,所用砂漿必須是水泥砂漿。但是,水泥砂漿由于不含保水增稠材料,其操作性差,砂漿不易與塊材粘結,所以,《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 50003-2001)3.2.3條規定,當砌體用水泥砂漿砌筑時,砌體抗壓強度應乘以0.9系數,砌體抗剪強度應乘以0.8系數。
所以,預拌砂漿所用的保水增稠材料應當是非石灰類的,這樣,才能保證預拌砂漿既能獲得混合砂漿良好的可操作性及粘結性能,又能具有水泥砂漿優良的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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